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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港澳通行证审批
办理机构: 公安局
办理地址: 所在地公安机关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 6297046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 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内容。
办理程序: 公民持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内容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芝罘区、莱山区直接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
收费依据: (1)每本100元;
(2)往来港澳通行证延期、加注每项次20元;
(3)新版前往港澳通行证每证50元;
(4)内地居民赴港澳从事商务、培训、就业等非公务活动签注的收费标准为: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40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长期(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300元。
表单下载: [表单下载在线帮助]
  ·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正面)(87.503KB)
·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反面)(38.13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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