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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交、减免资格核准
办理机构: 烟台市残疾人联合会
办理地址: 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注:本项目不收费)
联系电话: 05356631575
申办材料: (一)符合免缴条件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属于依法破产的,提供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文本复印件;属于歇业的,提供歇业(停产)批准文复印件;属于特困的,提供安置残疾人名单和本单位《损益表》、《资产负债表》、《职工收入情况年报表》及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二)符合缓缴条件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安置残疾人名单和本单位《损益表》、《资产负债表》、《职工收入情况年报表》及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     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报送缴款计划承诺书。
办理流程: 1、单位提出申请;
2、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3、市残联与财政、税务部门共同研究核定。
办理依据: 鲁政发[1995]104号
鲁政财字[1997]17号
烟政发[1995]30号、124号、[2001]65号
国家计委计办建设[1996]1154号
计办投资[1999]847号
收费依据:  《烟台市人民政府第88号令》和《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免缴有关问题的通知》(烟残联[2002]24号)
表单下载: [表单下载在线帮助]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排残疾职工情况(36.0KB)
·在职残疾职工花名册(19.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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