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理机构: |
烟台市残疾人联合会 |
| 办理地址: |
烟台市行政审批中心 |
| 办理时间: |
周一至周五(注:本项目不收费) |
| 联系电话: |
05356631575 |
| 申办材料: |
(一)符合免缴条件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属于依法破产的,提供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文本复印件;属于歇业的,提供歇业(停产)批准文复印件;属于特困的,提供安置残疾人名单和本单位《损益表》、《资产负债表》、《职工收入情况年报表》及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二)符合缓缴条件的,由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安置残疾人名单和本单位《损益表》、《资产负债表》、《职工收入情况年报表》及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 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报送缴款计划承诺书。 |
| 办理流程: |
1、单位提出申请;
2、主管部门提出意见;
3、市残联与财政、税务部门共同研究核定。 |
| 办理依据: |
鲁政发[1995]104号
鲁政财字[1997]17号
烟政发[1995]30号、124号、[2001]65号
国家计委计办建设[1996]1154号
计办投资[1999]847号 |
| 收费依据: |
《烟台市人民政府第88号令》和《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缓、免缴有关问题的通知》(烟残联[2002]24号) |
| 表单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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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安排残疾职工情况(36.0KB)
·在职残疾职工花名册(19.5K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