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开发区工委组织部,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市直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要求,大力推进全市公务员培训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建设高素质公务员队伍,经研究决定,今年在全市公务员队伍中全面开展“公务员自主选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方式
“公务员自主选学”分为“自选培训”和“上门送教”两部分。“自选培训”工作仍将依托驻烟高校、党校等培训机构,面对市直部门公务员实行“菜单式”自主选学;“上门送教”是“自选培训”工作面向县市区的延伸,各县市区年度内可自愿从课程菜单中选择1—3门课程,邀请授课教师到县市区上门送教。市直部门单门课程选课人数超过一定数量的,也可申请培训机构安排授课教师到单位上门送教。
二、培训对象和年度任务
培训对象为全市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人员)。其中,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可以自愿参加;在市直机关担任处级非领导职务、科级及科级以下的公务员,参加自主选学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天(共12个学时);各县市区采取“上门送教”的方式开展自主选学,可自主确定培训计划。
三、培训内容和培训时间
培训课程分为“必修类课程”和“选修类课程”两大类,每名参训公务员至少要选择1学分(6个学时)的必修课程进行学习。“必修类课程”内容主要围绕能力建设和组织需求、岗位需求而设计;“选修类课程”内容主要围绕素质建设和个人需求、兴趣爱好而设计。课程安排见附件1,具体内容见《2010年公务员自主选学指导手册》或通过“中国烟台—烟台市政府门户网站(
www.yantai.gov.cn/cn/index.jsp)”查询。
市直部门公务员自选培训时间集中安排在7-8月份的周五和双休日。学满6学时登记1学分,记入干部培训档案。各县市区选课、“上门送教”时间集中在11月份以前,具体时间可以和培训机构协商确定。
四、参训程序
(一)市直部门公务员参加“自选培训”程序
2.单位初审、网上选课。经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单位系统管理员统一在“中国烟台政府门户网站内容管理系统(adm.yantai.gov.cn)”进行网上选课(单位系统管理员应及时更新本单位人员信息)。为防止热门课程选课人数过多,确保授课质量,并调动选课积极性,今年将对每门课程设置最多听课人数限制,先选先得,达到规定选课人数后,该课程将自动封闭,学员只能改选其他课程。选课最终截止时间为6月20日。
3.网上打印听课证。选课结束,经培训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各单位可登录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听课证,经本单位盖章确认后,学员即可持证听课。如学员时间安排临时有变,需要调课,可由单位在网上申请,在同一类课程中调节,并重新下载打印听课证。
4.组织培训。各单位根据报名情况,提前通知学员按时参加培训。参训时需要听课人现场签到,参训结束,领取“烟台市公务员自主选学参训确认卡”,并将卡片标识取下贴于听课证“培训机构审核栏”,听课结束后,将听课证交给单位政工科室登记学分。
(二)各县市区、市直部门申请“上门送教”程序
1.选课申请。各县市区、市直部门确定所需课程后填写《烟台市公务员“上门送教”申请表》(附件2)同时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从市外聘请教授授课的课程不在选课范围)。
2.组织培训。经市公务员培训主管部门同意后,确定授课时间并组织授课。授课结束后,需要填写《烟台市公务员“上门送教”情况表》(附件3),由授课教授签字确认后,同时上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培训承办机构
1.烟台大学。地址:莱山区清泉路32号,承办部门: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于秀科,联系电话:6903183。
2.鲁东大学。地址:芝罘区世学路184号,承办部门: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王静,联系电话:6688812。
3.山东工商学院。地址:莱山区滨海北路191号,承办部门:成人教育学院,联系人:张娟,联系电话:6903674。
4.滨州医学院。地址:莱山区观海路346号,承办部门:成教学院,联系人:姜涛,联系电话:6913143。
5.海军航空工程学院。地址:芝罘区二马188号,承办部门:继续教育处,联系人:周航宇,联系电话:6635138、6635139。
6.中共烟台市委党校。地址:芝罘区通世路34号,承办部门:公务员培训处,联系人:刘卫华,联系电话:6682449。
7.烟台职业学院。地址:莱山区滨海中路2018号,承办部门:成教处,联系人:徐英文,联系电话:6927089。
六、培训经费
市直部门公务员参加自选培训,所需费用由市财政按每人每年2天(12学时)的标准予以担负,每人超出2天的培训费用按每天30元的标准由公务员所在单位自行担负。“上门送教”师资费用纳入自选培训统一费用支出。
七、组织管理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培训课题的规划与编制,对整体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对培训承办机构进行培训质量评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自选培训”、“上门送教”的报课、审核、日常培训管理工作;各培训机构负责所承担培训项目的设计、师资安排、学员报到、学习管理等工作;市直各部门负责本单位、本系统公务员的选课报名、组织学习、学分登记等工作。
为确保培训质量,今年仍将实行培训情况检查通报制度。培训期间,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会同参训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巡视组对各高校培训情况、学员参训情况等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加强对自主选学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兼顾、合理安排,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为公务员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全市广大公务员要进一步强化学习意识,增强学习的自觉性、能动性,不断浓厚学习氛围,以实际行动推动学习型机关、学习型社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