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快农村新型社区建设
新建农村新型社区452个,按标准配齐“一厅”(社区便民服务厅)、“十室”(社区组织办公室、党员活动室、村民议事室、人民调解室、警务室、卫生室、人口计生服务室、电子图书阅览室、老年活动室、文化娱乐健身室)、“一大院”(社区文化大院)、“三超市”(慈善超市、农资专营超市、生活日用品超市)。到年底,龙口市、莱州市、招远市达到“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示范单位标准,蓬莱市、莱山区、福山区、牟平区、开发区农村新型社区覆盖率达到80%以上,其他县市区农村新型社区覆盖率达到60%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商务局、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委、老龄办、供销社,各县市区)